《病人自主權利法專區》

u 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

(1)    諮詢專線:07-6150011分機1352 (吳社工1334(李社工)

(2)    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09:00~12:0014:00~17:00 (例假日除外)

(3)    門診時間:每週三上午及每週五下午(請先預約)

 

u  何謂病人自主權利法?

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為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,適用對象不再僅限於末期病人,而是擴大為五款臨床條件。於201916日施行,立法宗旨為保障病人醫療自主、善終權益、促進醫病關係和諧,更保障每個人的知情、選擇、接受或拒絕醫療的權利,確保病人享有知情、選擇與決定的自主權利,且在特定條件下,也可以選擇不施加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,同時亦可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代為表達意願。

 

u 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資格與程序?

 

u  何時啟動預立醫療決定?

 

u  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&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差異性

 

u  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&《安樂死》&《醫助自殺》差異性

 

u  其他相關連結:

Ø   病人自主權利法

Ø   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

Ø   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構管理辦法

Ø  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(台灣)安寧照顧基金會-病人自主權利專區

Ø   預立醫療決定書線上試填版

Ø   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短片-國語版

Ø   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短片-台語版

Ø   病人自主權利法宣導短片-手語版

(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、衛生福利部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(台灣)安寧照顧基金會)